1999年
星月公司党支部成立,王虎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金华市全域非公党建工作会议在公司召开。时任金华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戴晓曙主持会议,公司党支部作了典型发言。
2000年
共青团星月公司委员会成立。
公司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确定为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三级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单位。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杭州主持召开浙江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王虎同志出席,受到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召开中国共产党浙江星月公司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代表大会,王虎同志为书记,陈伯文、马佩等2位同志为委员。
2001年
经永康市委宣传部批准,集团内部刊物《星月报》创刊。
2002年
胡济深同志当选浙江省十一届党代会代表。
集团公司被评为金华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集团公司被评为2001年度金华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
集团公司被评定为金华市文明单位。
2003年
王虎同志当选为永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集团公司妇联主席郦建宜当选为浙江省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
集团公司被评为金华市优秀政工单位。
集团党委作为5个发起人之一,参与筹备全省首家永康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理论研究会,王虎同志当选为副会长。
2004年
《星月报》被市委宣传部评为2003年度永康市先进宣传教育阵地,通过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并获企业报准印证。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授予星月集团党校为浙江省基层党校示范点。
中共星月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包松竹同志为书记,程岩双同志为副书记,胡江永、周海燕、王春雷、杜祖兴、吴晓璀等5位同志为委员。并建立金华区域内首个非公企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包松竹同志任书记,周海燕同志任副书记,陈跃亮、胡革、郑云昌等3位同志为委员。
集团公司党委被授予“金华市非公有制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集团公司党校被授予浙江省基层党校示范点荣誉称号。
2005年
星月外来建设者党员服务站成立。
建立“党员帮困基金会”。
2006年
集团被评为2005年度全国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2007年
王虎同志当选为永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永康市委组织部分别授予胡济深同志“十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先进企业主”、程岩双同志“十佳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荣誉称号。
胡济深同志当选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中共星月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第三届党委,王虎同志为书记,程岩双同志为副书记,胡婷婷、陈跃亮、胡江永、胡丽红、黄林海等5位同志为委员。第二届纪委,程岩双同志为书记,陈跃亮同志为副书记,夏卫中、郑云昌、沈文财等3位同志为委员。
2008年
党委组织“心系灾区,爱心传送”,为四川汶川抗震救灾募捐活动。7月1日,举办党员吕金雄“抗震救灾”先进事迹报告会。
集团公司妇联主席郦建宜当选为浙江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
2009年
王虎同志当选为金华市“两新”组织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1年
集团公司被评为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
中共星月集团有限公司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第四届党委,王虎同志为书记,程岩双、胡婷婷等2位同志为副书记,胡江永、陈跃亮、吕增堂、沈文财、李波军、胡联唐等6位同志为委员。第三届纪委,程岩双同志为书记,陈跃亮同志为副书记,乔延新、夏卫中、胡加能等3位同志为委员。
集团公司被评为金华市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2012年
胡婷婷同志当选永康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王虎同志当选金华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并在闭幕式上代表永康代表团作大会发言。
2013年
中共星月党委获金华市2012年度先进党组织。
中共星月党委获金华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
集团公司党委获五星基层党组织、金华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
中共星月集团有限公司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第五届党委,王虎同志为书记,胡婷婷同志为副书记,胡江永、陈跃亮、胡联唐、李薇、乔延新等5位同志为委员。第四届纪委,陈跃亮同志为书记,周海燕同志为副书记,夏卫中、牟加义、李剑等3位同志为委员。
2016年
党委开始探索“浮萍式党员”难题攻关。
胡婷婷同志当选为永康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
2017年
牟加义同志当选为参加金华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
集团公司荣获“金华市政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8年
王虎同志荣获永康市“两新组织”党建导师荣誉称号。
2019年
中共星月集团有限公司第六次代表大会在集团公司高新园区召开,选举产生第六届党委,胡婷婷同志当选为书记,乔延新同志为副书记,于立彬、张凌云、方伯龄等3位同志为委员。根据格局变化,不再设置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