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9月13日,集团行政人事部在法律事务部的协助下,组织各分厂分管劳动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会议上,先由行政人事部副部长陈跃亮对《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规定》共10个条文,分别是对《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明确,主要包括:一是明确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二是规定认定工伤的情形;三是细化“因工外出期间”和“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问题;四是明确工伤的认定申请期限和因第三者原因受到伤害的处理方式。
参训人员对《规定》中列举的“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情形有了深刻的理解。为使该项问题更加清晰,集团副总经理、法律事务部部长朱晓洁针对该问题向与会人员进行进一步的案例分析,并与大家讨论交流。
此次培训,旨在让公司员工认识《规定》相关内容,提升他们工伤意识,并懂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促进集团整体和谐、有序的发展。